寻词
“共识”: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之间(二)
m99999 发表于 2009-05-20 21:42:50
前文 http://m99999.ycool.com/post.2052120.html
请先看看下面这个等式:
2+1=3
它是对的么?我们可以说它是“一般性地对”,甚至绝大多数情况都可以说它是对的,但你无法对它的正确性作出证明:{1,2,3,+,=}5个符号共存的集合并没有被明确性质,有着可诠释的空间。只有在它们共存的空间性质明确到足以用三段论可以严格推出这个等式时,这个等式才可能被证明和证伪。比如:已知有{1,2,3,III}且满足 一.2+1=III,二.1+2=3,三.III≠3,则2+1=3为假。同样,否定这样一个等式并不一定要依赖集合在记法上的特殊性,{1,2,3,+,=}中五个代数符号的指代对象与我们熟悉语境下的对象有一定差异,也能对2+1=3进行证伪。换言之,2+1=3这个司空见惯的等式要能不引发争议地被证明或证伪,取决于观察这个等式的人,对等式中的每一个概念的内容和性质有共同认识。
现在让我们回想一下你看到等式的第一反应:你会直观地感觉它有可能错吗?好,假定你明确地在第一眼看到它时就明确了它成立的相对性,让我们把它套现到生活当中。当我和你打赌让你做一道判断题,有对、错与不能判断三个选项,赢家可以得到输家20元。现在题目来了:2+1=3。你毫不犹豫地写上了对,我却说你是错的,因为我没有明确题目中的{1,2,3,+,=}是什么意义,你有没有可能认输?除非你秀逗才会如此。同样,考试的时候,算账的时候,订立合同的时候,我们千检查万补充,从来都没有人会去就数字的意义要求明确共识,除非题目另有要求。事实上存在着一个一般的情况,我们习惯于这种情况,以致于习惯性地按照这种一般情况下的共识去理解至少部分的语词,并广泛地按照这种共识将之实践运用。所以毫无疑问,生活中出现的2+1=3可以被看做是一个真命题,不论是在账本上还是幼儿班学生的习题集。追问随之而来:生活环境下的2+1=3是正确的,特殊的代数环境下2+1=3可能是错误的。如何理解这种判断上的矛盾?对一个命题的判断受到命题所处环境怎么样的影响,或者说,我们出于什么因素,如何去理解并运用一个词?
语词理解与适用的规则是维特根斯坦晚期思想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克里普克诠释可以被我们很有自信地不屑一顾,他混淆了正在讨论的问题,把焦点引到一个怀疑论能够大显身手的范畴里:即通过诠释追问规则究竟为什么存在,而因为没有结论,最后自然以怀疑主义的方式不了了之,或给不适当的形而上学寓意留下乱入的空隙。但克里普克至少说对了一点:没有能够证成我们理解规则(指实践语词与理解语词的规则)方式的“超级事实”。任何语词的理解和适用都不可能是确定的,即便是指代对象实在的代词,总有使它的适用不正确的“特殊情境”;如前文所述,小树苗长成一棵树,又人从原人进化成新人,由于事物性质差异的连续性和语词对象性质的不连续之间的矛盾,事实上并不存在完全毫无争议的语词适用。不论如何尝试对一个词作出定义,因为没有能够先在自洽的词,定义不论如何逻辑上周延,适用上的空洞也将导致定义的不完美。
对于规则存在的原因,皮尔斯诠释指是首先有共同的使用,而后通过训练与习惯进行传承,“我们就是这样用的”,即归究于特定的背景事实。贝克与哈克在《维特根斯坦:规则、语法和必然性》中声称维特根斯坦未出版的手稿中写有:规则的适用时怎样确定的呢?你的意思是“逻辑地”确定吗?用更多的规则确定抑或根本就没有规则来确定!--或者你的意思是:我们在适用规则时是怎样达成一致的呢?通过培训、操练和我们的生活形式。这不是一个共识问题,而是生活形式的问题。(为避免不必要的歧义,笔者愿特别注明这里的“共识”之含义:指在认为语词的适用与对其的理解可分离背景之下的“共识”;生活中习惯或默认的对词语的共同认识不被他记作共识,而是生活形式)相对于克里普克,《哲学研究》中的维特根斯坦本人以及他更多的诠释者把讨论的焦点放到了语词规则的性质本身:对一个词的恰当理解取决于什么?我们对语词可以做出,又不可以做出什么解释;解释的疆界在何处?
维特根斯坦认为“生活形式”决定了在简易情形中对命题的评价性标准。在生活中遇到如2+1=3的简易情形时,我们共同的生活形式决定了它的正确的确定性,就好比红这个字及它对应的发音与所指称的那一类颜色三者之间的关联,无需受到质疑。交流要成为可能,不同的人们对于语词的真正含义必须有或多或少的共同认识。因此认为简易情形中2+1=3是正确的绝无不妥。更深一步的问题是什么情况是“简易情形”,它如何和非简易情形区分:在我们俩的赌约中,什么样的情况下我对2+1=3不能判断正误的主张有效,什么情况你可以把我当做无理取闹。由于《哲学研究》的主题更多是否认某些有关我们遵守规则时什么在起作用的哲学观点,进一步的追问不能再在《哲学研究》中找到解答。约翰·麦克道威尔对维特根斯坦方法由简易情形推及到非简易情形提供了一些建议:非简易情形中你往往会抱有和简易情形中相同的感觉,正如部分同学第一眼看到2+1=3会觉得它毫无问题,于是简易与否的区分似乎与词语的确定性无关。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简易情形和疑难情形,我们所能看到的仅仅可能是最简易与最疑难情形的种种中间态,由两个变数决定了我们对这种中间态的认定:人们之间共同认识的程度和他们对于结果的相信,哪怕我们对{1,2,3,+,=}有完全不同的理解,不同的认识也可能同样满足2+1=3这一结果。方法的推及并不成其问题,非简易情形之所以出现,仅仅是源于生活形式之间有所碰撞。我们完全可以说语言被运用和理解的规则仅仅取决于语言被适用的群体中间对语词的指代对象和语法有多少程度的共同认识。
但是,且慢!生活形式?那到底什么是生活形式而什么不是?麦克道威尔的建议充其量只是大而化之地为“生活形式”做了一个注解,并不能回答多少疑问。我们在生活中讨论2+1=3时我不会提出质疑,但在这篇文章开头我的立场却相反了,而你最晚在充分听过说明之后也会同意我。我们生活形式上的相似决定了生活中对2+1=3中语词的意义与命题的真性都有共识,同样对不同语境下2+1=3可能为假也能达成一致。{1,2,3,+,=}可能承载无数种意义,其中绝大多数和生活中熟知的并不相同,如何判断一种特定的意义的适用为真?这个维特根斯坦的问题并没有在麦克道威尔对简易情形的推及中得到解释。麦克道威尔的建议更多地像在描述人们达成“共识”的过程,而忽略了词语意义与语境关系这一本应该非常重要的问题。词语的意义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但却又并非完全与它的被实践无关,这一《哲学研究》中认识语词的基本立场并没有为麦克道威尔所重视与诠释。
是时候让我们回顾前文提到的一些有趣现象了。词与词之间是不同的。词定义一个物的方式是描述其特征,特征即区别于其他物的独有性质。“生活方式”方法已经为我们祛除了语言本身的不确定性在定义上可能出现的疏失,因此在我们一般生活的印象中,词是确定的;相对的,词指代的对象因词的确定也获得了确定性,因而我们用文字或语言认识并描述一个物时往往是从它区别于其它物之处开始,所以,在描述连续变化的过程中我们会出现“质变”的错觉:从一个物变成另一个物,“树苗长成树的那一刻”。这种认识方式让我们的观念很容易跌入陷阱,即物的状态和词义一样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确定”;而事实上,连一个词的意思在对词义相同的共识下,也未必是确定的。
来看看吃饭这个词。午后,当我们在路上偶遇,我想问你有没有吃,就问:“吃饭了吗?”你回答:“吃过了。”,而其实你吃的是面条;而如果我问你:“中午吃的是饭还是面?”,你不会说“吃的是饭”而会说:“面条”。好,这里我们对于“饭”的理解没有分歧,我没用错你也没理解错,那饭这个词是如何同时承载一般性的“食物”和“米饭”两种不同层面的意思的呢?我们对一个词可能同时抱有两种或更多不同意义上的共识,对它们适用的结果也都没有疑义,而这分明是发生在两种不同的情形下。
麦克道威尔的支持者或许可以提出:一个词可以在不同程度的共识上有着不同的“基本意义”或“核心意义”,而与之不同之处则源自于运用词的人对其的解释。但这里要注意的是,这种“解释”的存在正说明了疑难情形中对相同词语不同理解的可能,而并不像麦克道威尔的推及那样把差异简单地推给两个不算完全清白的变量。麦克道威尔的建议其实是将对“正确词义的正确解读”看做理解的唯一内容,并以为这种解读会得出唯一确定(但未必明晰)的结论,其实是将人类“理解”语词的方式从“生活方式”当中剔去的结果。这正是上文提到的认知陷阱:对特定语词的正确理解,会得出唯一与词义相符的内容,因为词义是独立而客观的。而事实上我们的语言游戏有着它被默许的规则:不仅仅是符号象征着什么,还包括我们怎么去理解(或解释)它象征的“什么”。
我们不妨延续“基本意义”的观点。可以把“食物”看作“饭”的基本概念,而根据不同的情形下,饭可以有多种不同的理解:通常是指米饭,有时甚至可以指面条;如果要进一步追问,“饭”被作米饭使用时可能指代大米饭,小米饭,乌饭,糯米饭等等等等。“饭”作为“餐点、食物”是一个确定的适用方法,你说我拉了顿饭显然会引起哄笑。然而在此之外饭的意义有没有进一步被明确?如果没有进一步的追问,并没有,否则就无法解释饭这个词为什么能同时承载指代大米饭和糯米饭两种不同食物的概念。词义的进一步明确,在于“饭”的适用被认为有必要与其进一步的指代对象相区别开来。比如我问你“吃饭了吗?”,你可能不会回答“吃过了。”而会说“嗯,吃的面条。”进一步的补充说明是因为你认为有必要区分饭和面条,虽然你意识到了我问的是“食物”,却认为有必要明确“今天我吃的不是米饭。”在对比的基础上,“饭”指代“米饭”还是“面条”才可能被区分开来,否则它同时具有多层级多方面的可能的解释方向。类似的情形还发生在“讽刺”“反语”等语词被不同常理适用的情形下。在关系险恶的两人间一句突如其来的褒奖听起来就像绵里藏针。这说明了我们理解语词的过程至少存在两方面的对比:一是语词与其近义概念的对比,二是语词的被适用与它被适用的通常方法的对比。我们理解语词,一方面会通过与近义概念的对比试图精确语词的字面意义(实际上会否理解错误取决于我们在交流时就精确程度是否达成共识),一方面会试图从语词以外的因素考虑语词适用者的意图。在我们表达语词时,只不过我们顾及的对象由自己心中的他人变成了自己心中的自己而已。要把上述拗口的结论总结一下,便是只有通过在不同层面的对比,我们对语词的理解才成为可能。
综上所述,疑难情形的发生往往在“基本意义”的层面有所共识,解释层面却未经明确的情形;或者在解释层面上有所误解。这一结论并未完全推翻麦克道威尔的推及建议,与其说是推翻,不如说对他的推及的修正:和他的建议最大的不同仅仅是将“对于结果的满意”看做语词适用的一个结果而非变量,从而把我们“理解”语词的方式引入到从简易情形到疑难情形的推及。在“生活方式”中包含在不同层面解释语词的方法(包括共识程度不同的指代对象—基本意义为共识最大—以及决定语词组合一般意义的语法,你通过成长过程中环境的训练二掌握这些);你需要做的只是选择想要的解释层面并通过对比加以认识和表达,而共识则随着层面的深化而变淡:越细化的概念越可能与其他概念发生冲突。上述结论对于代词和名词都应适用。从代词-名词-动词-形容词似乎有一个指代对象越来越抽象的过程,在同一种词汇中,词的确定性(即基本意义的明确与细化程度)与其指代对象的实在度也有着阶段式的分级。任何一个词脱离了它的前后语境和最基本的“生活形式”都将失去意义,在我们交流的过程当中,它们始终处在“理解”,处在共识中的“字面意义”与它被认识的狭缝之间。由上至下,形容词的词义被认识最需要依赖于外部标准,也因此它在理解的最后阶段发挥着主要的作用:依外部标准对词语的实义作出评价—推测出表达者的意图。
讨论到此可以告一段落了。如果你还有兴趣回头看看结论,会发现在存有论上可以就此提出一个有点意思的问题:事物的本质是什么?如果我们用所谓的客观符号去丈量这个世界,我们对客观符号排列的理解却远远不是客观结论。那么我们对事物本质,即最为基本的认识,有没有可能是独立并且实在的?我以为不然,词义在被确认之前永远不会是确定的。如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物理学的发展会引出人择原理乃至量子力学—物理学发现的并不是客观实在,只不过是我们所观察到,用来描述客观实在的数字游戏罢了,归纳,实验,还有一点点运气。当然,这纯粹是泛论,我自己心里也没底。如果你同样认为事物的本质只能在对比类推之中被认识,我将不胜欣喜。
PS:对于维特根斯坦相关诠释者的引述来自于二手文献,《哲学研究》我也没有读得很细,希望懂行的同学在这里饶我一马,尽量把文字与维特根斯坦区分开来看—事实上我并没有从他那得到很多启发,原因之一是看不大懂……写他主要是为了让思路给人感觉更可信一点儿。
PS2:可能有点多余,我还是想注明:校内上欢迎分享,但未经许可,请勿转载。本文首发于沧海云帆论坛,我的博客以及校内主页,谢谢合作~
汶川
m99999 发表于 2009-05-15 21:32:56
1年前,你死了
化作厉鬼
蚀咬无数生灵的余命
1年后,你活了
化作鲜花
幸福无数既往的魂灵
历史说,你不过一粒微尘
生死来去,逝者的影早已散尽
你曾无数次被重演
也将无数次被再现
卷去许多许多画像的鲜活
为生命的句点画上平和的颜色
可我看见
你把画中人们的嘴角扬起
剥夺他们的魂灵
强迫这一场为生者而唱的诡异赞歌
我憎恨你,憎恨你的敌意
憎恨为敌意伪装的浮华笑脸
一张张,绘在绚烂的花朵上
毁却了你生前的平和与美丽
汶川,我的汶川
你不需要预言,不需要安慰
不需要中华
更不需要形痛神随的纪念
你只是需要睡去
需要一些无声的悼念,
交织成催你沉眠的轻谣
歌里只有
那些画像曾经的名字
谨致以迟到的哀思
昌平一夜
m99999 发表于 2009-05-08 23:55:50
最近的生活很颠簸,包括连续撞到交合前奏中的男女,气温骤增骤降,和宿舍某同仁翻脸,等等等等。原因众多,且复杂得紧,一时半会也理不清,只能闷气丛生,闷头做人,看上去愤愤不平地穿梭在宿舍图书馆和留学生公寓的厕所间。
一如日间温热的天气,闷而不湿,燥而不晴,很有让人想仰头大喊的冲动,却觉得心里异常空洞,无言可道,说不出的烦闷。
大学以来,这么恶劣的心境,这还是头一遭。看来低调做人也有低调的不好,遇到杂事,很难招朋迎伴去大吼一夜大醉一场。于是孤独,孤独感从心口的空洞溢到几近井喷,又好像欲作势而出的只是无尽虚无,洋溢着想把一切吞噬的贪婪气味。
还是第一次感叹北漂人的孤寂与无助。当然很大程度也要怪我对待老乡会和社团工作的懒惰。相对的,也有收获。哥们给的支持和建议,身边的,远方的,实在让人振奋不少。心境渐渐平复之后,竟然很难得地,忆起仿佛大学之前的平静思绪。
于是,今夜。连行装都只是简简单单地收拾,乘着雨前泄温的习习凉风。久违的,在昌平夹杂着灯火的夜散步,来一次热寂之前的最后疯狂。路上是那副被我冷落许久的老耳机,还有因为种种种种复杂原因,在洗衣机里挣扎过二度的顽强苹果。来吧来吧,今夜,我们再一起去散步。
走在昌平的商业街上。路上的灯铺,暗着的比明亮多,星星点点,只有旅馆的霓虹灯矢志不渝地熊熊燃着,散发出诱人三丈的暧昧身影。
其实从没有这么远的,甚至以前有散步习惯的时候,也只是在小县城溧阳来来回回地转。在昌平,从没有一条路,被我走过往返两小时三十分。
北京就是大啊。
夜晚,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风却很凉爽,一切的一切,都和记忆里的溧阳子夜有着差别。这里没有我幻想中爱人家门前的树,没有悬在月光下的爱人的笑脸,没有偶遇,更没有那一个一个,和爱人一起漫步过的小巷和灯火。
呵呵,说来都是爱人。这也难怪,我曾经一度以为,夜是最完美的友人,不会离我太近,也能静静容纳我的一切思绪,它的平静和包容让我着迷。所以我的漫步,往往只是在幻想一些混合希冀和渴望的情绪,说不清道不明,却好像能在胸中一遍遍反复回忆它的韵味。
其实那是自欺欺人吧。当真正把心爱的人儿隔着千山捧在手心,和远方的友人一起忆往昔看今朝,和身边的哥们在牌堆和吆喝中此起彼伏,我才感觉到一个更实在的,不只是属于我的世界。每一个夜的散步,能够容下平和的存在,也都是因为白昼有着笑声和往来,有着善意的人们有意或无意营造的光彩。所以我的夜里,才很少出现友人,因为他们的温暖一直无形地传递给我,在白天的每句交谈,每次咧嘴中间。
人们可以很残酷,却也可以很善良,其实是因为人们只是人们。人哪,也像日夜。可真正地走进人群里,哪怕只是很小的一个圈子,却也感觉到不论日夜,都含在空气里的一份份温暖。当我在夜里能安然地期冀或扼腕,正是一个白昼的结果,和另一个白昼的开始。那些时间,是我和大家一起创造的。
这段是不是太少女情怀了?
走着,走着,这份陌生的平静仿佛不曾属于我。又是一句很中二的话,可确实是曾经明明很惯常的活动,疏疏一算,上次这样走在夜里,吹着风,听着曲,已经是半年之前的事了。生活渐渐被明天占满,这曾是我最防备的事,可不知不觉的,音乐和悠闲,都由时间披上了厚厚的一层灰。
遗忘竟然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北漂之前,曾经在交谈中有人告诉我,哪怕在上海,我这种人节奏也快不起来的。可现在,我除了懒,似乎每时都能感觉到催促自己不断往前的脚步。从高中开始一直警惕的浮躁,试图逃避的不确定性,在它们真实的狰狞面前阅读和思考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压力摧毁了曾经的志愿,只剩下它们的残渣茫然地在心底四处拼合逃窜。
原来我变了啊。夜的空间,不知不觉,已经快在自己的心头消却了。未必是时间一定会改变一个人,而是我在自己的理想面前,实在是显得太过于软弱无力,让它根本经不起一些小小的冲击,不能昂首迎头,在压力和挫折面前坚强下去。学会的那些坚强,某种程度其实是在掩盖心灵某处碎裂的软弱。
逃避永远带不来平静,有容乃大。我试着这么告诉自己。
一直觉得成长不会是渐进式的。也许激发成长的因素在平时就会自然积累,但它们迸发时,却永远是因为一次冲击,一个事件,让人猛然意识到一些平时早该想到的事。我觉得自己的成长,似乎在走过了一点之后,似乎终于找回了原来的方向。
离期望近一点,更近一点。在这广如烟海的北京,在昌平。
游荡最终和紊乱的思绪一起沉寂了。这个夜里,我看到了一座小城市,看到了稀疏的灯火在心里的残影。我不再犹豫,行将睡去,会把它们吹熄。城市里来来往往着男男女女,而我不属于他们,我觉得很幸运。
我喜欢没有街灯的夜。因为光彩,只要走到白昼底下就够了,自然,而明亮的光彩。
孔斌先生,姜东星先生,陈江文先生与甘淳先生,以及亲爱的李永丽女士,在此我也要向你们致以谢意。真的,有你们真好。今夜和昨天都过去了,雨后的,是明天。
糖和香精
m99999 发表于 2008-12-24 20:55:38
可乐居然有这么甜。一直觉得百事比较甜。小时候学校组织看一个都不能少,上边儿讲可乐是麻的以表现村里孩子们的质朴,记得我在镜头前边儿奇怪,这不明明是香的嘛。
喔,说起来可乐有很久没喝了。我也不运动,胖子耐热,一阵凉汗,夏天甩风扇。对汽水没有什么必要需求,自然嗜好一过,人也淡了。
那时候天是蓝的,云是白的,草是绿的,花是笑的,风是招展的,兔子是好的,狐狸是坏的,冰棒是便宜的,青蛙是可爱的,牛奶是干净的,米饭是珍贵的,巧克力是难得的,雪是春天的,我是无敌的,晚上还有狼伯伯抓坏孩子,恩。人真是越长大越不可爱。
日子其实也是越长大越不可爱。你现在买牛奶试试,袋装掺水,不信买立乐的自己比较;立乐没味道,感觉跟拔了毛的公鸡在求偶期蹦达似的,热起来也一股馊气。别不信,小时候那本地的土奶牛,简简单单的塑料袋,贵得吓人的土牛奶,比现在什么科学养殖金牌奶源蛋白A+的噱头都香。
可乐这种东西倒是似乎没变过。人造的果然好,化学来化学去总是那么点化学成分,掺点儿四氯蛋白没准还立马给你化合了,安全无毒副作用,天然抑生源。这充分说明了我国劳动人民的高瞻原瞩,早在60年代就摈弃了保守势力最爱的粗粮细粮,改吃人工开发的代食品。这不仅充分激发了劳动人民锐意进取的创造热情,更是充分实践了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经典命题,为我国人民认识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胃袋的哲学境界,提高劳苦大众的自然适应能力,学懂用精神食粮武装好吃懒做的落后身躯做出了不可磨灭的伟大贡献。正可谓“语录在手,吃饭不愁;马头在上,吞土嚼糠。草糠树皮好营养,麦杆球藻是榜样。鸡不啄面是它傻,狗包骨头啃肉渣。”稻杆面粉等等一系列先进代食品,做到了动物不懂得消化故敬而避之的高深理论高度。这正是人类历史上一次伟大的飞跃,让我们从饮食上彻底超越了动物,一只脚已经跨进了共产主义中国的水晶密封仓。
想来那真是一个充满着奇迹的时代。如果没有右派投机分子的阻挠破坏,我们今天又是过着怎样的生活呢?是像电影里的孩子一样对着可乐汤,伸出舌头一人一舌舔着尝,还是看了一眼旋即哈哈哈大笑三声,带着自家的二娃子往家里走,一边念叨着:“还以为啥玩意儿卖这么贵,不就是咱家昨儿刚煮的杂草汤,还发臭了,冒气!”
时代呀时代。本来只想发发牢骚的,怎么又扯那么远了。赶紧拉回来。据说这种变化叫现代化。现代化,巴黎开始得很早,又据说巴黎现代化的第一个标志可追溯到国王用法文颁布的第一个法令:谁丫挺再敢随地屙屎倒屎随地不文明劳资剁了他。于是有了巴黎第一批收集屎尿的公职人员。自家里要修一个水渠,以便液体流通物能循一个统一的途径统一流进哪条地沟或者河里。固体就只有自做多福了,“清扫自家门前,堆于墙角”,嘿嘿嘿嘿。这种卫生措施的雏形似乎是惹部分贵妇羡慕的,于是有了高贵的帕拉蒂娜女王公1964年10月致汉诺威选帝侯夫人的如下文句:您可真幸福,能在您想屙屎的时候就去屙屎,那就去痛快地屙屎吧!……我们这里可不一样,我不得不憋着屎到晚上;森林边的房屋里没有茅坑。
于是我们高贵的高雅渐渐地和卫生相连,有了一座浪漫之都的开始。可我不懂的是,结束了茅坑之后的文明,又到底是个什么,为了什么,生命力又来自于什么呢?更要命的是,我怀疑那时候脏兮兮的锅里飘着草沫的牛奶会不会比现在我们身边的香。
坏了坏了,现在是发不出小牢骚还是什么的。写点东西都这么大,大不好。小好,老鼠钻洞房,好奇卡死猫。从小写作文不是都强调以小见大么。我们是社会主义好少先队员,所以一切感悟都要来自身边,而且一切身边都要有感悟,虽然也许翻来复去的感悟可以一巴掌数完。小时候我是个坏孩子,在笔记本上,算是周记本,感悟了这么一篇文章:你说圣经是人写的吧,那一个人写的东西就怎么能成神的意思呢?就算是神的意思,那毕竟是人写的呀,我要就是蒙你了又怎么着?恩,好象老师还大加赞赏过,想想有点儿自豪。
虽然小时侯没有零花钱,脖子挂钥匙,小霸王游戏王,拣蚂蚁捉知了,还用橡皮泥做过温州烤屎。恩,发育早,小学的小姑娘裙子短,眼睛瞟到了不少花边。虽然小时候权利意识淡薄,没文化没教养,心无祖国人民中华民族,更是不知道啥金融危机或者柴米油盐,可是下学时老娘热的一碗热牛奶,就总是那么香;放学路上买几包可乐粉,便宜,而且爽。
我们从可乐粉到可乐,又从牛奶到奶粉,到最后,可能会统统下架么?
唉,胡扯了一堆。久违的可乐早喝完了,公鸡可乐,早晨六点的被窝;百事可乐,百事烦琐的蹉跎。青春啊青春,干脆装潇洒一点,随风去罢。不过不知道是不是茶喝太多,现在反倒越来越像个少先队员,怎么也不能撒野一跃,跳上树梢了。
也说茶"定"
m99999 发表于 2008-12-20 22:59:05
淡定。
稳定。
恒定。
淡定的是理想,稳定的是生活,恒定的,则是伦常。
定这一个字,和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安全感联系在一起。我想,谈到承载的希望,它是最为单纯的一个字。本源的,其实总那么简单。
定者,足上有户。有户便有土,屋檐遮风挡雨,耕地产菜生粮。食住行,朴素的中国人,自古便牢牢地扎根在土地上。不似兽类的征战,倚土而生,总会有份植物般谦和懦弱的智慧。这智慧,不利于行迁自立,却给塌实的平易,多留了一分回旋的空间。掠夺永不是久生的道理,若硬要说比起西方文化,国文有什么高明的地方,这一分对土地,对自然的谦卑,便是慢与实在的秘诀。
开垦是原始欲望的表征,迁移,毁林,利用火与热,人类烧光的森林成为了城市最初的地表。人类害怕森林,害怕黑暗中危及生命的毒兽,而火,是人类征服恐惧最初的武器。透过火,障碍重重的阴森变成了平地,隐藏暗处的危险也被惊恐地照亮,火赋予了这个种群无与伦比的侵略性,更是把人类对于黑暗和未知积累的原始恐惧,隐藏在了明亮的阴影里。
可光和影是并存的,有活动,必有休息。休息必然伴随着黑暗,你来到阳光之下开始活动前,一直都沉浸的那无人打扰的宁谧。那个谁说的来着,每天醒来时的感觉,就像是从无息和安宁之中来到疲惫之海。不夜城太亮了,在工业化的都市里,每一个------确确切切的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睡不安稳的理由。
对于我们而言,是不是可知和明亮太多了?西方文化里没有水的位置,以火制火才是理性人们和谐相处的核心。所以面对未知的恐惧之源,人们的选择只有继续把火烧旺些,并试图通过猛增的能源造一种装置,维持火炉的持续久安。殊不知,烧火是需要燃料的。越烧越旺,就只能期待它烧光而灭。
西方文化患的是明亮综合症。火是理性,火是控制,这一向是人类赖以征服建设最好的武器。可惜,太依赖于绝对,太害怕于未知和不可测,理性的未来就越陷入迷惑和绝路。满载的星球上,已经不存在可以征服的垃圾倾倒场了,最后共同体弱化,家庭意识强化,每一户邻居都可能成为社会危机和生活不幸福的元凶,对立从伙伴中找。所谓的后现代社会构成,大致是这个特征。这一切仅仅因为理性缺了一点暗,缺了一点空白的空间,调和与柔性的水。
国文则是另一个极端。开拓完荒地,然后便是定居。两川临海注定了这个广袅的国家是柔性而谦抑的。你不可能在任何一个其他国家吃到西湖牛肉羹一般微妙淡雅的口感,哪怕以海产原味为特点的日本,将复杂的香料与清淡的回旋结合到一起,也是做不到的。在中国,但凡沾上水的,总以和谐为核心。咖啡火焙浓香,茶汤裨郁清旋。安土重迁的习性限制了火之热在中国的起源,中国人用火,却更胜彷水。水意上善。火之生不断蔓延,径谓分明;水之生则源源相干,“兼容并包”。中国人的心与身没有像西方分得那么开,有教会有皇权。天地河海,宇宙苍穹,风水火雷,阴阳相戏,在中国人眼里一切都是冥冥运动中相互作用的整体,如活湖波面般此消彼长,浪平水清。也因此一切不可分断,更不可妄置,自然天道不可捉摸难寻觅,于是大家守着媳妇和土地,只想着明天,有饭,便能善良安康地活着。火的热力生产着幸福,而水,幸福于其间不断地循环往复,流转经年。恰如一曲P氏卡农,生活的复调,来源于每日重复的间次杂陈。
水文化并不比火要高明。中国写在纸面上便是那阴阳二极图,道生万物。但道之循环必有此消彼长,长期的稳定安逸,让祖先们忽怠了火的用法。有稳定调和,必有突兀破坏,然国文过于重视水的静谧之美,太极图理真意切,但自从它被表达出来那一刻起,“调和”已经成为了将它的文化表征偏颇于阴的束缚。其实文化与进步本是不可思的。一旦有说,不问你是否明理,总有那么不知何方的局限把你框住。由此也不难理解,为何深邃的水文化发明无数,却难有发展。比起西方人,中国先哲似乎是更达观自然且聪明的,无奈秀才遇上兵。用武力先进来推证文化之野蛮本身便是笑柄一枚,因为智慧与力量实是一体两面,水之文化高远于火,火之热力则会把水蒸干。
正字,古文同定。定罪正刑为复合词。《说文. 正部》:
、正,上通下正。 古文隶变为「
、
」,正上有止,足上有安,是为正,亦为定。」《字汇. 疋部》云:「
:語下切,音雅,正也。 」 《玉篇. 正部》云:「正:之盛切,不邪也,是也。」定而正,正则雅,雅为下正有通,通为足上户止。老祖宗多少年那些思考流转,单单沉在了这一个字里。道有动静,动静相生不对等,然而通止却模模糊糊地在我们的语源中,早已刻下了根源的印痕。
中国式的定,大抵会让伊壁鸠鲁氏感叹自己生错了时空。守住幸福并不需强赋封闭,而是流动中的循环。河流日夜无休止,却可以和时间同样陈久地,祭奠这个星球的眠与休。明日不再来,听众不会有。生活,就只是眼前和现在,安定现在,储备未来。换个角度看,预见到幸福真义的中国先哲,却也是执妄自大的。他们看见了黑暗的安宁,却看不见太阳必然的升起。毕竟,世上没有那么多圣人。天地日月尚不能永存,何况社群人伦。恒定毕竟是寄予在心的景望。没有征服与管理的和谐,自从人类群体出现智性,便已是醉醒云烟。
也许拾到了智性的人类,终究是要烧尽事象森严的。不同的是,咖啡者火水,香浓意厚,但回甘无余;茶则水火,香轻却意厚,有更远一些的回韵甘醇,更多一些的挽留。即便结果相同,对于尚生存着的疲惫们,也是有点差别的。
回到当下。在城市里,不确定性取代了水泥。足上有户,而足下不为土,水文化断了的根系,受着火文燃起的煎熬。也许,路在何方是一个并不成文却处处所在的问题。习惯了泥土的足,首先要习惯站在水泥地上,随后,才能试着行走,尔后奔跑。只有在火性城市里汇蔚湖海,水文方能回归定静,毕竟,优先于是否正确的,是我们不能够回头。
“质变”:无中生有的问题 (一)
m99999 发表于 2008-12-13 16:11:51
“质变”:无中生有的问题 (一)
原素材是经典的"鸡蛋疑惑".到底是先有鸡蛋,还是先有了鸡?这个问题,两边的支持者都各有各的道理.没鸡蛋怎么生出来的鸡?没鸡怎么下出的鸡蛋?在进化论得到发展之前,这是被作为一个朴素的循环问题被提出的.两方面各自有自己的道理,合理的道理间却相互矛盾.在早期人们的逻辑思维发展中,这个问题始终具有相当的警示性,所以也一直流传了下来.
然而进化论的发展乃至西方医学对基因研究的进步,似乎给这个问题带来了一个合理的解答.先有鸡.
支持先有鸡的观点认为:进化的过程,包括逐渐适应生存环境后身体特征的一系列变化,以及基因突变.基因突变起到了物种改变的决定性作用,因此,受孕遗传的过 程是必要的.从这个角度来说,鸡必然优先于鸡蛋而存在.人的祖先在一代代繁衍过程中完成了向具有人类特征的生物的进化,必然存在这么一条分界线:长辈还是 动物,生出的子孙成了人;如果尚不足以算作人的长辈生出具有早期人类特征的后代不叫人,那么一步步往前追溯,我们现在也不能自封为人!显然这是荒谬的,所以设生出最初那鸡的鸟鸡为前鸡,前鸡下的蛋是前鸡蛋,不是鸡蛋:正如前人的受精卵是前人卵,成人的过程在发育中.因此是先有鸡,然后鸡的受精卵才叫做鸡蛋.
上述是一个自称留美10年的哲学者研究用了3463字符数洋洋千言论述的精简版,到处可以查到.也是一时之间流行过的一个观点,自己幼时思考,也得到了一个相同的结果.
但反过来支持先有蛋的观点也同样可以认为:我们没有理由认定鸡下的蛋才能叫鸡蛋.为什么黑人白人黄人大家都是人?因为后代可以混血,生出来的孩子都活蹦乱跳,还可以再生孩子.生殖隔离是评判种群差异的标志.鸡鸭之别并不在你锅它呱,而在于它们俩一块生不出小鸡鸭.我们把鸭的位置换成前鸡,前鸡和鸡存不存在 生殖隔离?你自己生物学上的常识告诉我们基因变异不会一代导致生殖隔离,从这个意义上讲,前人为什么不算作人?假设前人和人是不能生殖的,那人类的族群模 式是怎么形成的?外星人来到地球对一整个物种作基因改造让它们的孩子统一变个模样?而如果族群生活是在人类这个物种诞生以后才产生的,我们也许就可以想象 这么一个荒唐的可能:一个在森林里找不到有效容器的男人,和另一个在森林里找不到有效填充物的女人;一个荷枪实弹,一个饥渴空虚,命运让他们在发情期相 遇:真情无价啊!一次纵情的放纵,命运弄人啊!欲海难填的乱伦,一个伟大物种的诞生,一个蔓延了几千年的感人故事......
看似解决了的问题,在引进了进化论之后貌似有了一个花哨的答案,但稍事思量之后又被进化论本身的结论给排除了.鸡的概念依托于整个物种,因此孤立地说先有鸡根本毫无意义:要不先有的不能算鸡,要不早已经有了鸡.绕了一圈,问题回到了原点.
我想问题诞生之时也许并不是作为问题,而是以诘问的形式,鲜明地反映了哲学说明的需要,当然这纯粹是脑补了.也许诞生之时这个循环的问题本就不会有答案,古老的问题除了带给我们的脑一个反思的契机,另一面也可以让我们看到人类用不同理论抽象一个简单的事实问题会使原问题如何偏离.事实上还有很多不同的途径可 以作为思考的入手点:比如鸡蛋的定义问题,甚至有人
用字典的定义"巧妙"地试图解决这个逻辑困境,而围绕此也展开了不少争执.
要真的回到原点看的话,这个问题本身的样态意义大于它的问题性.但反过来,从逻辑的角度思考一下这个问题矛盾点的成因,似乎可以得到一些问题之外的有趣结论.
首先思考一点,这个问题在自然中实际存在吗?显然是不存在的.还是拿自然选择说事吧.进化的过程中物种一代代演变以更适应环境要求,虽然上一代和下一代之间 并没有明确的生殖隔离,但几代之后就可能发生.从一个物种到另一个物种的进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是鸡什么不是鸡的问题.
那为什么它被抽象成逻辑疑问以后会有矛盾?稍加反思可以发现,原因是人类认知体系本身的一点小漏洞."鸡"在概念上是一个符合特定定义内容存在的集合.现代生物学角度更可以从生理上
区别鸡和其他鸟类,而我们习以为常的鸡鸭之别,正是因为这个集合的定义内容随着时代进步被更规范更精确地表达了.
错就错在这种定义方式.它以我们见到的,习以为常的"那种"鸟类作为鸡,把以外的归为非鸡.实际上呢?对于鸡本身来说并不存在这种差别.鸡的进化过程里并不存在由“非鸡”到“鸡”的结点,在演进到我们概念里可以认作“鸡”的物种之前,鸡的属性在一点一点地发生变化。没有哪一代会全部突变成鸡,如果硬要在种群成型前就纠出“最先符合鸡的特征的那一只”,则会推翻结论的进化论前提,和鸡先论者陷入一样的误区。事实上并不存在一个定态的“鸡”的种群,从老祖先抓到第一批鸡到现在,鸡也许已经因长期的驯养改变了很多;而在两种典型的思路中,这样的分断却是很自然的,似乎从人类认识了鸡开始,鸡就是一种没有变过的存在。不存在的分断,因为人类的认知而产生了。
根本上,人认识这个世界的过程是美学的,认识方法却是数学的。这里的认识是指明确世界的内容以及“公设”,不包括对其进行联系构建组成世界观,以及纯感觉性的感知行为。正因为逻辑是数学的,思考的时候就无法避免方法上既有的缺陷。用不连续的形式逻辑对应连续的运动过程,“质变错觉”必然不可避免。
接下来试试不添加任何先验地把上边的问题抽象一下:一个不存在分断的过程,在人类定义了过程的两端“从A到B”以描述过程的时候,引发质变的结点就在代表这个过程的概念中隐含了。(不然为什么A会‘变成’B?AB是不同的呀?问题是在AB的模糊间隙,有时你很难判断那里是A还是B,是A不是B的情况未必清晰分明)而事实上很多过程是不存在结点的。自然过程的质变常常是概念引起的幻觉。
用一个更加直观的例子来表达鸡蛋疑惑的实质:某一天,土里有株树苗发芽了。今天去看,它是树苗,明天去看,它还是树苗。每一天它都在长大,每一天它都和前一天没有本质差别,那么请问观察者,它从树苗长成“树”,是从哪一天的哪一刻开始的?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这个概念中应该存在,实质上并不存在的“本质差别”。任何一种试图精确区别树苗与树的定义,都很难既客观可信地对应到变化过程中一个具体的时刻中去;而且,观察者对被观测对象认定的差异,同样会影响到这个概念问题的答案。现实中的情况是,当观测者某一天感觉到树苗已经“茁壮成型”,把那一刻的原树苗认作是树,它才开始变成树。在“有权观测者”没有对树苗的规模作出界定之前,树苗没有发生任何质变;之后的质变,也只存在于概念里。概念的改变是不连续的,现实当中的变化,却是连续运动着累计叠加的。
当然,现实中对应的树的动态变化,并没有观测者“绝对有权”宣布,并去进行规模界定。于是现实中的“状态”认定就呈现非常复杂的情况:它不得不依赖于区域范围内的普遍认同。换言之,(由于变化,状态本就是概念认同的结果,这里变化的对象引申到一般概念内容似也为宜)一切概念性的存在,只要它能被认识,只要它需要定性,就不能脱离它的区域性质去看待。也许这便是早期哲学发展中,相对性产生的逻辑原理。
(由于时间问题,近期疑补完有难,故待续)
老方的红茶笔记之二 漫谈茶香(一)
m99999 发表于 2008-12-13 16:10:58
“茶味可品,不可说。”这种说法,似乎也不怎么真确。
不说茶香,是因为茶香太丰富,你很难用有限的文字捕捉尽舌尖鼻翼的弥漫,纵沾到了一点儿边,那份微妙的回味也会让人不忍用生硬的言语将它限制。
茶之美,在它回味之丰富,追香之高远。朦胧的美才有体会的空间,T型台上的妖冶女子,比之雨中执伞凝望的江南眸子,总还是那丁香花般的忧郁,更能捕捉诗意的回旋。
文化在中国人的骨髓里印上的,有那一分品味自然的灵性。听雨品茶,自古便是文人墨客嗜爱的休闲。拙政园听雨亭外,葱葱郁郁的芭蕉叶记述着数百年来的珠落银盘;陈旧却未尝褪色的旧室里,石桌石椅连曾经的过客都一并承载,连着他们的思维,他们的心境。一树一室,一人一石,纵然人逝楼残,那一屋子袅袅的茶香,却也隐隐地回荡在这幅经久不变的光景里。
佛家爱茶。茶能清人心性。在一路袅袅飘过的茶香绘卷上,茶,从来都是和山,和水,和人,和情联系在一起,只因好茶需品,品味,更是尝心。掬水净身,捧茶清心,洗去心尘和忙碌,清茶一盏,自古便是忙里偷闲的不二良方。动荡多大,风雨多巨,中国人的每天总还是有那么一部分,是留给休闲和品味的。不管是骚客书斋中的一缕独香,或是京戏评弹台下的盖碗瓜子,是静是闹,总有茶在的地方。
年前重访苏州,夜游随园小憩一隅。捧着一杯子免费的碎茶,找个角落蹭评弹听。嚼嚼小点,饮饮青翠,一杯粗茶在吴哝软语的轻和婉转间也有些温婉流长的味道。哪怕戏者闲时三句不离铜板,断断续续的小调间,隐约却也有些当年围听赞好的感觉。茶香载着茶情,品饮的时候,总会有些山情水性一并融进里边。
仔细一寻摸,中国产的红茶,似乎都是适合清饮淡品的类型。如果说绿茶的清爽飘香更适合指点江山评点音韵,那便是用来待客的。独饮绿茶似乎总少了一点独酌的清净味儿,没有那份袅绕不散的厚韵。而国红的香浓涩敛,从来都是带着一分浓浓的书斋气息。祁红,正山,不外如是;番薯甘的宜红那浓浓的醇味更是会从杯沿一直袅绕到心口。至于清爽的滇红,细细品味,也有着一股温心的清流自内而外地涌上心头。这是以清稀浓香为重的绿茶所不能带给人的婉转。
西方人待茶,则又是一种不同的方式。英国人虽常饮红茶,但中国绿茶也是相当受欢迎的。所不同的是,红绿之别似乎并不体现在品饮的方式上。原生清饮的绿茶似乎不易买到,不是经过调茶师的熏香,便是在产地已经人工添加了香料(比如STASSEN的茉莉绿茶,街景奶绿是用的这个牌子)。茶香对英国人而言的意义,也是从维多利亚时期一直传沿了下来,所不同的是,它具有更多的是装点性质。茶于中国人是生活的一部分,生活中,不能言说的感悟,不能道清的思绪,一盏淡茶,一刻暇思,虽不能明言,但你也能明白。对英国人茶就像一个新的形容词,也不管明不明白,就在茶香中加入自己的意想和修饰,作出一首歌颂生活的诗。具体实在的文字缺乏回味空间,这在具有他们特色的茶文化中,是有所体现的。茶香本身的性味被当成了一种实然,混合各种香料调制出人工的和谐来。茶香在那儿被当作了生活的一件附加品,而并非中国茶的“生活”本身。
熟悉英国茶的朋友都会知道:玫瑰红茶,英式水果冰茶,水果香料茶,还有BLEND最来劲的WHITTARD07年大卖的纪念绿茶等等,一杯好的英国茶,会有着相当丰富而漂亮的香气。那种香气和中国式的红茶香并不一样,人工的绚丽回旋很讨舌尖的好,正应了文初的比喻,像是T型台上的彩锻华装。人靠衣装马靠鞍,但是人衬衣装还是衣装显人,两个地区的文化审美,自是有其差异。
英国茶的重点在花式品饮,这对红茶的性味有一点独特的要求:香高要够,涩味需着,但不能太浓,这样在果浆或奶混进茶汤后,茶香才不至于会被盖过。英国人虽把茶香看作实在的味觉刺激,但也知道茶香之复杂微妙,被添加剂味盖过的花式茶是不合格的。再加上一些生产成本上的原因,高香味亮的锡兰香茶和阿萨姆的底蕴浓厚成了英国茶市的主流商品,更是BLEND最常用的原料。最权贵的老厂御用茶商F&M便有以锡兰和大吉岭调制成的’喷泉红茶’,以其伯爵配方占有御用茶一席之地的川宁也不固守成规,在底茶里加入了锡兰以提香亮色.锡兰高地茶的特性是香味很高很亮,兼有收敛的涩味与张扬的高香,相对应的是回甘偏淡,简直是英国人的理想选择。买英国厂商产的非产地茶,你会发现颜色往往出奇地明澈透亮,琥珀红好看得紧,这绝大程度是锡兰茶底的功劳。
泛泛这么久,最后还是得回到咱们身边来。中国红茶文化博而且广,但占世界四大名茶一位的,却仅有祁门红茶。里边不仅是一个出口量的问题,更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中国红茶独特的香气和性味。
大叶种茶不知为何,近年在国内的中年人群体间,似乎有成为养生保健佳品的趋向。铁观音在京城有越来越多的人在喝,大叶普洱自然也不例外。是年11月,外公南下广州探望老战友,得赠6年普洱生茶2斤。某日温杯加水,茶红味浓时却直皱眉头。原因无他,第一次接触普洱的老人实在不喜欢那股特殊的霉味。说来也是,一个喝惯锡兰的人第一次喝到阿萨姆和大吉岭,比较之余怕是不会有‘不能接受’这样的想法;而到了中国,尽管底味皆有醇厚之通性,香气却是完全相异的。闻香识茶的技艺,红茶比绿茶要易学许多。
(下周的老方说茶,咱们来具体谈谈国内几种典型茶种的性味特点,再和其他名茶茶区作个简单比较。有意了解的朋友请暂侯一周。)


